区委统战部是区委工作机关,为正科级,统一管理民族宗教、侨务工作,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,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(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)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。
区委统战部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12名(其中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行政编制5名)。设部长1名,由区委领导同志兼任;副部长3名(不含兼职,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1名,正科级,兼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的副部长1名、正科级),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专职副局长1名;内设机构正职4名。
区委统战部是区委工作机关,为正科级,统一管理民族宗教、侨务工作,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,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(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)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。
区委统战部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12名(其中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行政编制5名)。设部长1名,由区委领导同志兼任;副部长3名(不含兼职,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1名,正科级,兼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的副部长1名、正科级),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专职副局长1名;内设机构正职4名。